看着知名商标产品名声响,信誉好,销量高,在自己网售商品的标题上加个名品商标关键词,蹭个流量,涨个热度行不行?万通知识产权小编告诉你,这个流量千万别蹭,因为这种行为极有可能构成商标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近日,翁源法院审结一起涉老字号品牌“采芝林”的商标权侵权纠纷案,有力维护了权利人的商标权益。
近日,晋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法官提醒,随着知识产权意识增强,许多商家有意扩大注册商标类别,为未来发展做准备,但要注意的是,注册商标后若未投入商品使用,一旦遭遇侵权,在侵害商标权纠纷中难以获得侵权损害赔偿。
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案,判决被告林某赔偿原告赵某经济损失、律师费、公证费等共计1.5万元。
今年3月,“王婆说媒”节目突然在网络“爆火”,河南省开封市万岁山武侠城也成为新晋“网红”景区。但在离开万岁山景区之后,赵梅频频以“王干娘”现身,节目也变成了“干娘茶馆”。其背后缘由,或许有赵梅对老东家的尊重,也体现了艺人与资本的法律博弈。其实改名“干娘茶馆”,也未必可以规避法律风险。
一家经营20余年的上市公司,被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竟是“商标侵权”。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其中就有湖南法院审理的这起涉“长高电新”商标恶意诉讼司法惩戒案。
商业品牌的发展,离不开独具特色的商标。而语义丰富的中国文字,常常是商标设计者展现匠心的着力点。那么,商标法的保护能否覆盖同一字词的所有含义?描述商品特征的文字,与他人注册商标中的字词不巧“撞上”,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近日,在万载法院康乐法庭法官的主持下,成功化解了一起通过驰名商标搜索引流,以数字化手段实现混淆攀附商誉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近年来,“一件代发”等“无货源”的电商销售模式越来越盛行,让许多灵活就业者做起了“白手起家”的生意,然而现实生活中事实并非这么简单。近日,我院就依法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商家陈某还没来得及实现“发财梦”,就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传票。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通常能看到不少“剪标”“去码”“刮码”商品,商家宣称作该种处理,是因为厂家不允许该产品进入网购渠道或者控制价格,此种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泉州: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SOHO办公1栋603-605室 0595-28069768
漳州: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0596-2960023
厦门: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0592-6255451
万通知识产权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180043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