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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奇”医疗卫生用品公司陷商标侵权案,适用惩罚赔偿获赔2843万元!永春商标申请查询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4/1/15 9:14:13 浏览次数:2376 [返回]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网络投票于12月4日正式启动,45个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在网上进行展示,其中日照三奇的“三奇”商标侵权案 案件在24日的投票结束后,名列第十,引起商标侵权领域的广泛关注。

日照三奇的“三奇”商标侵权案,是日照市迄今为止判决数额最大的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案例,该案件作为山东法院三大典型案件之一或将入选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


“三奇”医疗卫生用品公司陷商标侵权案,适用惩罚赔偿获赔2843万元!永春商标申请查询


日照三奇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奇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29日,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等。三奇公司经核准注册“三奇”商标,其生产的SQ100SB型口罩获得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认证。三奇N95口罩SQ100SB获得105年周年展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国际博览会金奖。

2020年7月31日,经中都国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三奇公司“三奇”品牌价值919989.33万元。2020年4月至5月,未经三奇公司许可,井某某安排他人设立三奇N95口罩白板生产线,从事假冒三奇N95口罩生产和销售。自2020年5月至6月井某某等人共生产假冒三奇N95口罩2536915只,共计销售假冒三奇N95口罩165万只,销售金额3092.8万元。井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三奇公司向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适用惩罚赔偿制度判令井某某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5000万元。

法院裁判

三奇公司系“三奇”商标权人。疫情在全球突发,口罩供不应求,世界多国向中国求购口罩,但口罩要想进入欧美市场,必须获准进入欧美市场认证,而“三奇”N95口罩因早就获欧美认证成为抢手货,并在2020年,SQ100SB型N95口罩获得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国际博览会金奖,三奇N95口罩具有较高知名度。井某洋在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了假冒三奇N95口罩并受到刑事处罚。三奇公司认为井某洋上述行为侵害其商标权,并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请求法院判令井某洋赔偿经济损失。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井某某明知涉案商标系三奇公司注册且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攀附涉案商标声誉,获取非法利益,安排他人生产并通过其控制的某公司销售涉案假冒“三奇”牌N95口罩即被诉侵权产品,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井某某故意侵害三奇公司涉案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条件。

法院根据井某某涉案销售收入3092.8万元减去成本2145万元(13元×165万)确定侵权获利数额947.8万元,并将该侵权获利数额作为本案惩罚性赔偿计算基数。考虑到涉案商标类型、知名度、井某某侵权故意、侵权情节以及三奇公司主张的实际倍数等因素,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涉案惩罚性赔偿倍数为2倍。根据上述确定的惩罚性赔偿计算基数及倍数,本案惩罚性赔偿数额为1895.6万元(947.8万元×2),赔偿数额为2843.4万元(1895.6万元+947.8万元)。最终判决:井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三奇公司经济损失2843.4万元。

一审宣判后,井某某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以按撤回上诉处理方式结案。

典型意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抓紧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害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切实阻遏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力举措。

本案系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典型案件,也是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件。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于侵权人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形,本案中,井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行为系故意侵权且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条件,对三奇公司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请求,应予支持。本案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有两个重点和难点:

一是确定惩罚性赔偿基数。关于惩罚性赔偿基数的确定,涉案刑事判决认定的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不能准确反映侵权获利的,可以销售收入减成本的方法计算侵权获利,成本由人民法院根据疫情因素、当事人陈述等涉案相关因素酌定。

二是确定惩罚性赔偿倍数。

本案中,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类型、知名度、侵权故意、侵权情节以及权利人主张的实际倍数等因素综合确定惩罚性赔偿倍数。根据惩罚性赔偿计算基数及倍数,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最终确定本案赔偿数额为赔偿基数与惩罚性赔偿数额之和(赔偿数额=赔偿基数+赔偿基数×赔偿倍数)。

本案的审理既充分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遏制和威慑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对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本案通过适用惩罚性制度,进一步营造了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万通知识产权成立于2010年1月,是综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其业务已涵盖:永春商标申请查询(转让、设计、续展、变更、撤销、答辩及复审等);专利申请注册(转让、外观设计、撰写、许可、诉讼、答辩及复审等);版权登记(转让、快审、诉讼、维权、海关保护等);ISO贯标认证;法律文件翻译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现已在北京、泉州、厦门、漳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万通人一直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及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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