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万通资讯 > 行业资讯 > 游戏地图能否构成作品,《英雄联盟》诉《英雄血战》侵犯著作权!漳浦著作权登记证书图片

游戏地图能否构成作品,《英雄联盟》诉《英雄血战》侵犯著作权!漳浦著作权登记证书图片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3/9/15 9:06:48 浏览次数:1293 [返回]


近年来,我国网络游戏行业的市场规模、用户数量、收益水平屡创新高,但与此同时,行业内相关知识产权纠纷也呈增加态势。网络游戏通常包含诸多创造性要素,涉及多种复杂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近日举办的网络游戏知识产权问题研讨会上,围绕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英雄联盟》诉《英雄血战》抄袭一案,专家就游戏地图能否构成作品、公有领域的判断标准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探讨,他们认为,根据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要严格把握游戏保护界定标准,方能促进游戏产业健康发展。


游戏地图能否构成作品,《英雄联盟》诉《英雄血战》侵犯著作权!漳浦著作权登记证书图片


判断是否构成作品

据了解,针对腾讯旗下《英雄联盟》对《英雄血战》的诉讼,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裁定《英雄血战》的游戏缩略图及场景图均不构成对《英雄联盟》的实质性抄袭,《英雄血战》不构成对《英雄联盟》的不正当竞争,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腾讯方面的全部诉讼请求。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孙国瑞表示,MOBA类游戏地图在著作权法层面是否构成作品,是司法机关、法律实务界、法学界应予以更多关注的问题。

该案二审主审法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裘晶文结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另外一宗《王者荣耀》诉《英雄血战》案件,就MOBA类游戏著作权侵权的认定问题发表了观点。裘晶文认为,MOBA游戏地图的缩略图(即用户俗称的“小地图”)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图形作品的示意图相类似,所以认定缩略图构成示意图作品。而游戏场景图(即用户俗称的“大地图”)是以三维模型构建的场景空间,具有地形、地物等要素,虽然也能够起到提示作用,但其更加强调装饰和美化,通过运用色彩、特效等艺术处理手法,使得场景图能够具备一定的审美意义,呈现出一定的视觉美感,具有独创性,因此可作为美术作品予以保护,但其保护范围应主要限定于游戏场景图中的“美术表皮”。

裘晶文表示,要判断两个MOBA游戏是否构成“换皮”式抄袭,可以重点通过缩略图进行实质性相似比对。在《王者荣耀》诉《英雄血战》案中,可以看到其缩略图上的表达方式是接近的,而在《英雄联盟》诉《英雄血战》案中,两者区别比较明显,不宜认为两者构成实质性相似,因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两起案件分别作出了侵权成立和侵权不成立的判决。

探讨独创表达界限

在《英雄联盟》诉《英雄血战》案审判中,法院认为MOBA类游戏相关基本游戏规则和操作模式属于公有领域的范畴,相关具体元素的取舍、选择、安排等都属于公有领域,在必要场景下的有限表达内容无独创性,因此不应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同时,哪些元素属于公有领域表达或有限表达,也成为专家热议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员林子英认为,MOBA类游戏作为一种非常成熟的游戏类型,其基本规则和一些操作模式应当属于游戏公有领域范畴,因此不应对游戏玩法、游戏规则给予版权保护。抖音集团法务部法律顾问张龙介绍,MOBA游戏设计趋同的现象存在功能性原因。如MOBA类游戏在手游端一般采取三塔设计,在网游端一般采取四塔设计,因为手机游戏需要在短时间内决出胜负,如果再多一个塔,则游戏时间会超过用户的忍耐度造成吸引力下降,因此他认为三塔的表达即属于一种功能性设计。此外,为了游戏的平衡性,地图左边和右边一般以对等资源进行对称设计,因此造成了有限表达。

广州互联网法院法官戴瑾茹表示,思想和表达之间的界限是从量变到质变的渐变过程,难以进行绝对区分。游戏玩法是否为“表达”以及是否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案分析,如果玩法设计已经通过游戏画面清晰呈现而被玩家所感知,则可能已经足够具体到构成一种表达。

界定游戏保护标准

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版权专委会委员江玉远从产业角度进行了分析,认为游戏的核心玩法是游戏的“骨”,美术、音乐等属于游戏的“皮”。对于游戏规则,法律界普遍认为其属于“思想”不属于“表达”,但从产业角度看,游戏是在规则体系下不断丰富的综合作品,使玩家能够将其区别于电影、电视等作品,同时游戏开发商也在此投入了大量人力智慧与经济成本,因此不应一概而论不予保护,而应坚持个案标准,根据游戏规则的体系性、完整性、价值性及游戏玩家感知性等进行综合评定。

江玉远表示,从鼓励创新的角度,应该加强对游戏规则的保护,对于公有领域的判定标准也应区分出“严格标准”和“宽松标准”。对借鉴了公有领域、仅作部分修改或改变的,采取严格标准;对完全自主策划的采取宽松标准,认定其游戏规则构成表达并予以保护,从而保护创新游戏规则,促进游戏品质提升,遏制同质化竞争。

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徐家力表示,电子游戏产业规模庞大,对其展现的新型知识产权问题应予以高度关注。面对电子游戏的知识产权问题,不同主体存在不同看法、得出不同分析结论的现象是正常的。各方应评估我国电子游戏产业发展阶段,从立法、司法和行业自律等不同层面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万通知识产权成立于2010年1月,是综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其业务已涵盖:商标注册申请(转让、设计、续展、变更、撤销、答辩及复审等);专利申请注册(转让、外观设计、撰写、许可、诉讼、答辩及复审等);漳浦著作权登记证书图片(转让、快审、诉讼、维权、海关保护等);ISO贯标认证;法律文件翻译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现已在北京、泉州、厦门、漳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万通人一直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及整体解决方案。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后经万通知产小编二次加工编辑,本站不承担此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版权归属原作者,如若本网站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泉州: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SOHO办公1栋603-605室 0595-28069768
漳州: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0596-2960023
厦门: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0592-6255451
万通知识产权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180043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