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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视节目《我们的客栈》被指侵犯《武林外传》版权,结果如何?漳浦版权登记保护的是什么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3/9/7 14:11:28 浏览次数:1248 [返回]


近日,古装喜剧《武林外传》官方微博发文,称浙江卫视的节目《我们的客栈》侵权,同时还提出浙江卫视在《王牌对王牌》《青春环游记》等综艺节目中多次未经授权或许可使用《武林外传》版权元素进行改编。


浙江卫视节目《我们的客栈》被指侵犯《武林外传》版权,结果如何?漳浦版权登记保护的是什么


根据《武林外传》官方微博的内容,浙江卫视在一系列综艺节目中大量使用了《武林外传》的电视剧原片,多次使用《武林外传》相关音乐作品,完全拷贝了嘉宾的人物设定、妆发造型及服饰道具等,节目搭建的场景完全还原了《武林外传》中“同福客栈”的场景并使用了“同福客栈”牌匾等核心元素,并在社交媒体端多次使用“《武林外传》回忆杀”“梦回武林”“《武林外传》杀青宴”等宣传文案。对此,《武林外传》方要求浙江卫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武林外传》方所述内容是否属实,尚无定论。那么,在这类事件中,如何认定卫视等作品使用方是否构成侵权以及如何承担责任呢?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武林外传》属于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视听作品,并属于视听作品中的电视剧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原始归属于制作者,这意味着在没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武林外传》的制作者享有授权他人使用《武林外传》电视剧原片的权利。同时,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电视剧作品还应当为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署名。尽管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具体情形,其中可能最为接近的就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一行为。从节目的使用内容以及被使用内容与节目的搭配方式来看,如果一些卫视的使用行为并非是在介绍和评论《武林外传》原片,而是通过播放《武林外传》原片来介绍综艺节目的背景,为综艺节目提供更多话题和内容,例如介绍综艺中各项菜肴的由来,或者对《武林外传》电视剧原片进行改编,这种情况下,该卫视的行为很可能侵犯了原制作者的广播权。类似的,相关卫视还可能侵犯了《武林外传》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妆发造型、服饰道具、“同福客栈”牌匾及相关场景中所包含的美术作品等作品的著作权。

但著作权法并非一个“箩筐”,想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必须满足其中某类作品或作品一般条款的要求。以文字作品为例,文字作品的独创性体现为对文字的选择、编排、取舍和加工等活动。具体到类似事件中,相关卫视如果在社交媒体端多次使用与“武林”“武林外传”相关的宣传文案,并使用了“同福客栈”4个字等具有《武林外传》原剧的元素,这一行为并不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因为“武林”二字是已有的名称,并非新创,“武林外传”和“同福客栈”也仅仅是常用的词语组合,缺乏文字作品所必要的长度和深度,尚不能充分表达和反映作者的思想感情,也并不具有足够的智力创造。并且,一旦赋予了“武林”“武林外传”或“同福客栈”以著作权保护,那么相关权利人就可能禁止任何使用这两个词的行为,这将极大阻碍在后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破坏了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功能,所以应当将上述内容排除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

不过,即使“武林”“武林外传”“同福客栈”等元素不构成具有独创性的表达,不能作为著作权客体进行保护,也并不意味着他人对上述元素就可以自由、无偿、无限度地使用。相反,在整体上仍然可能受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经营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且属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及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规定之外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予以认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具体到这类事件中,“武林外传”“同福客栈”在观众心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并在观众与电视剧之间建立了稳定的联系,具备了特定的指代和识别功能,具有较高的商业市场价值。如果相关卫视作为综艺节目的经营者,利用《武林外传》电视剧已经形成的市场号召力与吸引力提高该台综艺节目的知名度,可以较为容易地吸引到大量观看过原剧的观众,并获得经济利益,增强自己的竞争优势。同时,这种行为也挤占了《武林外传》权利人使用其作品元素发展新市场的空间,夺取了本该由相关权利人所享有的商业利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果相关卫视构成侵权,关于赔偿损失这一责任的承担需要注意两个方面:其一是按照民法的填平责任要求,无论是赔偿权利人因著作权侵权造成的损失,还是因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损失,都应当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为赔偿标准;其二是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应谨慎,需要满足主观上故意和客观上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两方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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