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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注册多件“长津湖”商标,不但被全部驳回还遭行政处罚!安海商标注册查询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2/1/13 8:30:22 浏览次数:259 [返回]


近日,某网络科技公司委托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7个“长津湖”商标,结果相关申请不但被坚决驳回,两家公司还双双被行政处罚。


某公司注册多件“长津湖”商标,不但被全部驳回还遭行政处罚!安海商标注册查询


2021年,电影《长津湖》火爆全国,志愿军战士英勇无畏的精神、保家卫国的情怀令亿万国人泪目。这样的背景下,有公司大量申请注册“长津湖”为商标,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是赤裸裸“蹭热点”,是对公众情感的恶意消费。

更关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由此来看,上述公司的操作已然违规违法。对此相关方面既把好了注册申请的“第一关”,同时又及时亮剑严肃处置,值得点赞。

说起来,恶意注册商标早已不是新鲜事。有的“傍名人”,从papi酱、丁真等网红,到“杨倩”“陈梦”等奥运健儿,均曾中招;有的“蹭热点”,“雷神山”“火神山”一度被疯抢,“清澈的爱”也没幸免。

在一些人看来,“商标”就是“商机”——热门商标转让价格不菲,可以囤积起来待价而沽;网红姓名商标若抢到手,便有了“敲竹杠”利器;商标若自带“流量”,拿来做什么买卖都轻松。一些人和机构已经把抢注商标当成了发财致富的捷径,甚至催生了职业商标抢注人。

商标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炒的。通过使用而不是注册产生价值,才是商标制度的本质。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行为,明显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初衷相悖,是利欲熏心、商业“碰瓷”的短视行为,也是一种对流量热度的病态跟风,极大侵害他人权益、扰乱公共秩序,到了必须狠刹的时候了。

万通知识产权成立于2010年1月,是综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其业务已涵盖:安海商标注册查询(转让、设计、续展、变更、撤销、答辩及复审等);专利申请注册(转让、外观设计、撰写、许可、诉讼、答辩及复审等);版权登记(转让、快审、诉讼、维权、海关保护等);ISO贯标认证;法律文件翻译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现已在北京、泉州、厦门、漳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万通人一直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及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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