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万通资讯 > 行业资讯 > 奶茶品牌"山寨"反告"正品"商标侵权—漳州第32类商标注册

奶茶品牌"山寨"反告"正品"商标侵权—漳州第32类商标注册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0/6/17 11:40:40 浏览次数:888 [返回]


你有过朋友让你买一杯“茶颜悦色”奶茶,却带回“茶颜观色”的经历吗?商标侵权属于知识产权中常见的案例,在商业战场上,企业更是为了保卫商标权屡屡掀起“战斗”。



“山寨”反告“正品”商标侵权?


在相近时间段,另一个消费领域也发生了一起商标侵权案。有趣的是,此次诉讼被外界形容为是“山寨”告“正品”的碰瓷行为。


茶颜悦色奶茶店自2013年12月在长沙开办第一家门店至今,已经有近两百家分店。与其有一字之差的茶颜观色则在2019年5月于长沙开业。后者与前者无论是规模体量或是影响力上均有较大差距,但就是在这样情况下,茶颜观色以商标侵权为由将茶颜悦色告上法庭。


资料显示,茶颜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是广州洛旗公司(下称“洛旗公司”),茶颜悦色商标注册人为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茶悦公司”)。


洛旗公司诉称旗下的“茶颜观色”是中国极具影响力的茶馆服务品牌,在特调茶饮服务领域具有极高的行业声名以及广泛的消费者基础。而长沙的“茶颜悦色”店铺在其门头、店内装饰、茶杯、包装、小票、纸巾、服务员的服装、坐垫等多处,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


茶悦公司辩称自2013年以来,“茶颜悦色”经过坚持不懈地推广发展,早已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且与“茶颜观色”在形、音、义上具有明显差异,商标使用范围亦不相同,消费者不会因此混淆二者。此外,经调查取证发现,“茶颜观色”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几经转让后,被洛旗公司获得。洛旗公司明知“茶颜悦色”品牌闻名,仍受让取得“茶颜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掀起这场商标侵权之讼,有攀附“茶颜悦色”的意图,存在明显恶意。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有两个争议焦点,即:注册商标“茶颜悦色”在使用过程中,是否侵犯了同为注册商标“茶颜观色”的商标使用权;注册商标“茶颜观色”的取得及使用行为,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茶颜悦色”于2013年12月开始使用,经不断推广宣传,消费市场日益扩大,品牌知名度日益提高,已经成为长沙、湖南乃至全国颇有名气的“网红”奶茶。而“茶颜观色”于2017年开始推广,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明显较弱。


此外,“茶颜”是2019年核准注册的商标,而“茶颜悦色”是自2013年使用至今,已被众多消费者熟知。


综上,本案中,注册商标“茶颜悦色”在使用上,既未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亦与注册商标“茶颜观色”不相近似,不易混淆。故“茶颜悦色”不构成商标侵权。


经查,茶颜观色商标最早由案外人柴某于2008年3月注册,经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购转让给另一案外人,后再次转让给了洛旗公司。该商标首次转让之前,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消费者知晓度不高,市场知名度亦不高。与之相反,“茶颜悦色”门店开张6年有余,已逐渐发展成为连锁品牌店,被广大消费者认可,引来多家媒体争相报道。“茶颜悦色”商标也因此获得了独特性、显著性。


此外,洛旗公司在其开设的同类奶茶店里使用了与注册商标作为店招,并在门店多处装饰及网络平台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导致不少消费者误以为“茶颜观色”是“茶颜悦色”。


综上,法院认为洛旗公司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理应知晓“茶颜悦色”的知名度,但其仍受让使用注册商标“茶颜观色”,并以此作为权利商标对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提起商标侵权之诉,主观恶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洛旗公司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万通知识产权成立于2010年1月,是综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其业务已涵盖:商标转让注册申请、设计、续展、变更、撤销、答辩及复审等);专利申请注册(转让、外观设计、撰写、许可、诉讼、答辩及复审等);版权登记(转让、快审、诉讼、维权、海关保护等);品牌申报;法律文件翻译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现已在北京、泉州、厦门、漳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万通人一直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及整体解决方案。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后经万通知产小编二次加工编辑,本站不承担此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版权归属原作者,如若本网站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泉州: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SOHO办公1栋603-605室 0595-28069768
漳州: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0596-2960023
厦门: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0592-6255451
万通知识产权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180043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