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万通资讯 > 行业资讯 > 明河社诉半瓶神仙醋的金庸游戏作品侵犯金庸小说版权!晋江版权登记保护的是什么

明河社诉半瓶神仙醋的金庸游戏作品侵犯金庸小说版权!晋江版权登记保护的是什么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1/4/23 11:30:38 浏览次数:230 [返回]


独立游戏制作人@半瓶神仙醋近日在微博上宣布了要做《金2》《金3》精神续作的消息,他表示自己收到了来自明河社委托律师的一封律师函。


明河社诉半瓶神仙醋的金庸游戏作品侵犯金庸小说版权!晋江版权登记保护的是什么


 

明河社拥有金庸先生全部作品在全世界专有使用权,在这封致半瓶神仙醋的律师函中,委托律师表示半瓶神仙醋未经明河社授权制作、运营金庸武侠游戏的行为,侵权了明河社的合法权益。
 

律师代表明河社正告称,其应立即停止制作、运营任何有关金庸武侠的游戏产品,并立即停止相关炒作活动,明河社将视事态发展,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半瓶神仙醋随后发表声明,表示金2、金3是多年前他开发的独立小游戏,发表于论坛,后被网友转载,本人并没有从项目中牟利,也未将其商业化;
 

另外,他的新项目所谓是金2、金3的精神续作,是指其中玩法和设计思路一脉相承,并由他本人主导开发,从未宣扬过是做金庸武侠游戏。

 
半瓶神仙醋声明原文
 

1. 金2、金3 为十多年前我个人开发的独立小游戏,发布于游侠网论坛,后由网友自行转发、转载于各大网站。我本人没有凭借金2、金3项目从中牟利、也未将其商业化!(请刘律师不要妄下结论)

 
2.新项目所谓是金2、金3的精神续作,是指其中玩法和设计思路一脉相承,并且由本人主导开发,从未宣扬过是做金庸武侠游戏(请刘律师不要断章取义,莫非认为只要是武侠就一定涉及金老先生的版权?)
 

3.“停止炒作”的过分要求实在不能予以满足,尚未“开始”何来“停止”?
 

4.独立游戏本就不易,然而这次再难我也会走下去,请刘律师静观事态发展,在必要时候可以引导我们纠错改过,以免使我在不良的深渊中越陷越深。


万通知识产权成立于2010年1月,是综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其业务已涵盖:商标注册申请(转让、设计、续展、变更、撤销、答辩及复审等);专利申请注册(转让、外观设计、撰写、许可、诉讼、答辩及复审等);晋江版权登记保护的是什么(转让、快审、诉讼、维权、海关保护等);ISO贯标认证;法律文件翻译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现已在北京、泉州、厦门、漳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万通人一直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及整体解决方案。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后经万通知产小编二次加工编辑,本站不承担此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版权归属原作者,如若本网站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泉州: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SOHO办公1栋603-605室 0595-28069768
漳州: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0596-2960023
厦门: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0592-6255451
万通知识产权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180043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