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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平台TikTok遭Triller起诉专利侵权,抖音纠纷不断-晋江外观设计专利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0/8/14 10:55:11 浏览次数:683 [返回]


近几年来,短视频应用异常火爆。2016年9月字节跳动公司旗下抖音上线,经过了几年的发展,深受年轻用户的喜爱,并逐步扩展到中老年用户,目前已成为时下最火的短视频应用之一。不过近日,抖音在海外的发展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短视频平台TikTok遭Triller起诉专利侵权,抖音纠纷不断-晋江外观设计专利


TikTok遭Triller起诉侵犯专利


据报道,社交视频平台Triller对其最大竞争对手TikTok和母公司字节跳动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声称TikTok侵犯了Triller的美国专利号9,691,429。据了解,此项专利将Triller联合创始人David Leiberman和Samuel Rubin列为发明人,它最初于2015年4月11日提交,并于2017年6月27日获得授权。


该专利描述了一种创建与音频同步的视频的方法,包括在某些情况下,当一个或多个视频拍摄被捕获时,所选的音频轨道播放。Triller表示,TikTok现在允许自己的用户在使用同一音频轨道时将多个视频拼接在一起,从而侵犯了这项功能。


此外,TikTok并不是唯一一家提供这样的视频与音轨同步的应用的公司,但它却是最大的一家。据相关数据显示,如今,TikTok应用在美国的安装量迄今已超过1.89亿,而Triller的安装量为2300多万。


TikTok在美国曾险被禁


TikTok遭遇如此诉讼,实际上是其竞争对手开始利用TikTok在美国不确定的未来而逆转局势。


据了解,TikTok在美国“遇险”,是在7月末开始的。7月31日,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禁止在政府设备上使用TikTok法案”,原因是该软件拥有用户隐私泄露的风险。于是,微软公司便试图接手TikTok,且表示:如果微软接手,那么美国用户的隐私安全将会受到保护。


8月1日,特朗普政府对于微软接手TikTok一事表示明确反对,且禁止TikTok在美国继续运营,微软的收购活动或将搁浅。8月2日晚,微软公司官宣表示,将与特朗普政府继续讨论重启TikTok的北美业务。短短的几天时间,TikTok一直占据着热搜榜,也吸引着许多国人的关注。


面对如此风波,8月2日深夜,字节跳动在其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发布了一条声明,称面对紧张的国际政治环境和竞争对手Facebook的抄袭抹黑,将积极利用法律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声明全文如下:


字节跳动始终致力于成为一家全球化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面临着各种复杂和难以想象的困难,包括紧张的国际政治环境、不同文化的碰撞与冲突、竞争对手Facebook的抄袭和抹黑。但我们仍然坚守全球化的愿景,不断加大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各地市场的投入,为全球用户创造价值。我们严格遵守当地法律,也会积极利用法律授予我们的权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抖音国内知识产权纠纷不断


近两年来,为了吸引用户,各种短视频平台层出不穷,纷争不断。在这场短视频江湖争斗之中,抖音占尽风头,即便竞争对手越来越多,但目前抖音依然是短视频领域中用户活跃度最大的平台之一。抖音也因此知名度在国内面临着不少知识产权纠纷。


今年3月,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等与杭州某抖商公司等就“抖音”商标侵权案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进行公开宣判,判决杭州某抖商公司等就商标侵权行为赔偿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150万元,就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等50万元。


4月,天津自贸区法院通过线上庭审系统公开审理一起“抖音”诉“快手”侵害录音制品《Chu Desu!》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原告字节跳动公司称,“快手”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提供《Chu Desu!》供其用户录制短视频,并在其平台上发布以《Chu Desu!》作为背景音乐的侵权视频,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对《Chu Desu!》录音制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5月,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抖音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其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并索赔500万元。


实际上,短视频作为目前新兴且最受欢迎的业态,近几年已成最热的“风口”。没事“抖一抖”,已成为众多年轻人的习惯;而与此同时,各短视频企业也应将“保护好自身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作为企业长足发展的重要一环。不断巩固、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才能更有信心地面对未来的惊涛骇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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