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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某进出口公司主张祁阳某贸易公司正在申报出口的货物与其售往国外的享有著作权产品完全相同,涉嫌侵害其作品的著作权,故向海关提起临时保护措施,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了行为保全申请。
近日,渝中法院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该案起因系被告商家在网购平台开设店铺出售运动鞋,鞋上印有与原告福建某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图案。法院经审理认定,商家的行为侵害了福建某公司的商标权,依法判决商家赔偿福建某公司经济损失。
10月29日,最高检发布消息介绍,一些不法分子不择手段抢注、囤积商标,再以此为依据恶意提起诉讼进行所谓“维权”,不仅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科技创新。
在某网购平台店铺正品2000多元一件的羽绒服同样规格型号的款式仅售几百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来是王某在自家服装上加贴假冒商标并在网上进行销售这可真“刑”!王某这种假冒他人商标“搭便车”的行为,有哪些危害?又会受到哪些法律的惩处?
商标权人在全国范围内一共授权生产了8台设备,在售出6台后,结算时退回原厂的设备怎么会有3台?多出来的这一台设备什么来历?未经授权的设备究竟又会是哪一台呢?
受部分博物馆委托开发文创产品,就在文创产品及网店标注“博物文创”字样,侵犯了某地理杂志社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一公司被判赔偿该地理杂志社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5万元。
A公司是1234567号“某花”图文组合商标和1234566号“某花”文字商标的权利人,并将上述商标用于水槽等卫厨商品上。A公司经调查发现,B经营部在销售的水槽中使用与上述商标近似的标识。
近日,射阳法院审结射阳县大米协会与上海某贸易公司、滨海县某米厂、兴化市某米厂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精准认定不同市场主体的侵权行为性质,创新“以销代赔”结合惩罚性赔偿的“调解+判决”方式妥善处理该起涉“射阳大米”地理标志的商标侵权纠纷。
叶子出耳线啦!这一时尚宣言如同一股旋风席卷网络,其设计新颖的耳环与耳线迅速成为众多网红及消费者的挚爱。据统计,相关视频播放量与分享数激增,展现了强大的市场号召力。然而,随着其热度的飙升,市场上开始出现大量相似甚至雷同的仿制品,不仅侵犯了叶子及其团队的创意成果,更对整个饰品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构成威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知识产权法在实际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商标法作为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商标作为企业核心知识产权之一,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标识,更是企业形象、产品品质以及企业文化的集中体现。然而,商标也常常成为企业管理漏洞和侵权纠纷的 “事故多发地”。
我国法律法规针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建立了跨类保护制度,即可以禁止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及服务上注册使用。那么,在已经享有防御商标的情况下,权利人是否还可以主张认定驰名商标,获得跨类保护?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这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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