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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龙文区进一步支持建筑企业发展壮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漳州市专利申请代理,漳州市AAA信用评级投标证书代理,漳州商标买卖注册代理
分类:万通资讯 发布日期:2019/5/19 浏览次数:1248 [返回]

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龙文区进一步支持建筑企业发展壮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漳州市专利申请代理,漳州市AAA信用评级投标证书代理,漳州商标买卖注册代理


各有关企业:

我局于2019年4月19日印发的《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龙文区进一步支持建筑企业发展壮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漳龙建综〔2019〕35号)中原第一大点:

“一、基本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所有申报单位必须为2018年度依法登记注册,注册地及纳税地在龙文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现修正为:“一、基本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所有申报单位必须为2018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登记注册,注册地及纳税地在龙文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申报单位在2018年第四季度把注册地变更到我区的,其税务关系允许延后至2019年5月31日前变更到我区)”。

特此通知。


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