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万通资讯 > 行业资讯 > 普利司通诉两公司旗下轮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二审有果!漳州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普利司通诉两公司旗下轮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二审有果!漳州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1/3/25 10:56:30 浏览次数:240 [返回]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株式会社普利司通(下称普利司通)起诉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下称豪克公司)与北京正强新世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正强新世纪公司)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豪克公司生产的型号为HK722的轮胎(下称涉案产品)与普利司通所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1230027666.8) (下称涉案专利)存在实质性差异,涉案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故山东豪克公司与正强新世纪公司不构成侵权。


普利司通诉两公司旗下轮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二审有果!漳州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普利司通是世界知名的轮胎生厂商,其在2016年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轮胎博览会上,发现由豪克公司生产的涉案产品与其享有的涉案专利设计近似,之后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在正强新世纪公司购买了涉案产品,并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在沟通无果后,普利司通将豪克公司等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索赔经济损失等共计330万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涉案专利与涉案产品在轮胎胎面的轮胎凹槽、环形接触面以及花纹等主要设计部分相近似,但是涉案产品在主要设计部分的中间三个环形接触面上分别有红黄白三种颜色识别线,该差异构成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在整体视觉效果上的实质性差异,涉案产品的设计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基于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普利司通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普利司通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在案证据驳回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万通知识产权成立于2010年1月,是综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其业务已涵盖:商标注册申请(转让、设计、续展、变更、撤销、答辩及复审等);漳州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有哪些(转让、外观设计、撰写、许可、诉讼、答辩及复审等);版权登记(转让、快审、诉讼、维权、海关保护等);ISO贯标认证;法律文件翻译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现已在北京、泉州、厦门、漳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万通人一直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及整体解决方案。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后经万通知产小编二次加工编辑,本站不承担此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版权归属原作者,如若本网站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泉州: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SOHO办公1栋603-605室 0595-28069768
漳州: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0596-2960023
厦门: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0592-6255451
万通知识产权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180043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