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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阿京腾百”商标,后有“优医酷”商标?诏安商标撤销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0/9/17 10:29:49 浏览次数:573 [返回]


前有“阿京腾百”商标,后有“优医酷”商标?


对于这类拆分重新组合型的商标,总有人想尝试,然而如果被正主发现后,总能掀起一场商标波澜。


与优酷来说,遇到这样一件商标,自然是不能放过。


近期,有关“优医酷”商标的审判有了结果。


前有“阿京腾百”商标,后有“优医酷”商标?诏安商标撤销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


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显示其引证商标一、二经过其宣传和使用,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教育等全部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文娱活动等服务在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存在密切联系,属于类似服务。


争议商标为纯文字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若共存于市场,使用在类似服务上,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综上裁定如下: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优医酷”商标由广州的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从2017年申请后到2019年获准注册,这枚商标一开始也经历不少的磨难。


一般情况下,当年商标的平均注册时间在一年左右,如果超过一年的时间,一般就是遇到驳回等异议的情况。


而且在查询后,网上也有相关的“优医酷”的网站,该网站主要是提供医学视频和相关手术直播的。


之后,2019年6月27日,优酷出手,正式对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申请人优酷表示:


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申请注册的第5236725号“优酷”商标、第5939386号“优酷 YOUKU 世界都在看”驰名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易造成混淆误认。


同时也是对上述驰名商标的复制与摹仿,易导致申请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具有明显恶意,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和产地产生混淆与误认,扰乱市场秩序,产生不良影响。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


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和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企业发展水平和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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